南港經貿園區整體開發促進老舊社區更新,由地主、政府、開發商共同開創多贏成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南港經貿園區整體開發促進老舊社區更新,由地主、政府、開發商共同開創多贏成果
新聞摘要
  • 南港經貿園區整體開發促進老舊社區更新,由地主、政府、開發商共同開創多贏成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提供完善之軟體產業發展環境及配合南港展覽館、二代會展中心、捷運文湖及南港線等重大建設,北市府於1996年公告發布「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並劃定6個街廓為更新地區,其中位於南港軟體工業園區北側之R13街廓有超過八成土地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R14全街廓已更新完成,整體結合產業、住宅、商業、公共開放空間系統等機能,成功引領老舊社區轉型。
 
南港經貿特定專用區內之R13、R14街廓,總面積約6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開發完成後預計有1651戶住宅單元、111戶商業單元。透過都市計畫指定集中留設綠帶,並由公私合作開闢計畫道路後,再由個別開發商開闢連續之人行步道系統,結合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審議程序,由市府、地主、開發業者共同合作,塑造地區景觀特點及友善都市空間。
 
更新處表示,R13及R14二街廓在辦理更新重建前,多為四、五層樓的老舊建築,產權複雜,亦多未留設公共空間,社區環境安全堪慮致使生活品質不佳。1996年配合劃定為更新地區後,共有12案採都市更新方式開發,其中6件更新案已完工並取得使照,另外6件審議中更新案亦有1案已於2013年8月20日核定。
 
R13、R14街廓更新案在下列規範特色下,有效引導都市更新開發時程,並已達到改善老舊公寓社區居住環境、提升生活品質之目標:一、由公私部門共同開闢綠地與計畫道路,並透過設計集中留設公共空間;二、訂定開發時程規定以誘導地區開發(自2002年起5年內需開發基地,第6年未開發則逐年減少法定容積率);三、訂定最小單元開發規模為2000平方公尺以符合開發規模效益;四、透過都市設計管制,形塑整體都市景觀及確保環境永續。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本地區在都市計畫規範、都市設計與都市更新審議的協助下,確保地主權益、完備公共空間、提供開發誘因,已成為解決老舊社區環境議題,並促進都市土地合宜利用之成功典範,未來市府仍將持續展現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決心,攜手共創安全宜居之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