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府對此一階段規劃繼續表達遺憾與失望,亦不解於這樣的規劃內容有何「示範」效益。
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本應著重於開放受管制高階服務業,透過小區域「示範」先行,在其示範過程中了解產業損益及稅收狀況,藉以評估是否擴大或禁止開放。然而細參第一階段產業項目皆為現即可行的作業,而其作法僅就行政效率及管理上進行提升、鬆綁及放寬,如此預估其後續效果有限,且無法收「示範」之效,更何況相關行政效率及管理改進本即政府機關時刻檢討、改進之事,並無需特別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中進行。
自中央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陳菊市長即表達願意並勇於承擔其效益及影響,期望透過高雄成為國內第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再次帶動產業轉型及城市翻轉。但隨著時間演進及中央內閣多次更替,原先規劃集中資源由高雄作為唯一示範點進行「示範」,藉以評估後續產業發展方向的作法,已蕩然無存。如今,第一階段正式上路,正可謂資源分散且北、中、南、東遍地開花,已喪失原先自由經濟示範區為達「示範」宗旨。
依現行公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作法已可謂「名不符實」,且在其規劃過程中,缺乏地方政府及在地業者意見,致使政策無法回饋地方的期待。目前中央似乎以副院長毛治國召集的「專案小組」來補救,為此,高雄市政府呼籲中央切勿忽視在地的聲音,俾自由經濟示範區後續規劃合於業者及地方產業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