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13年7月31日出爐,讓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往前邁進一大步。(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13年7月31日出爐,讓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往前邁進一大步。(圖: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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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13年7月31日出爐,讓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往前邁進一大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為全國中區的低碳示範城市,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在經過8次的專家學者、跨局處的會議討論,屬於台中市的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13年7月31日出爐,依協調結果由環境保護局擔任提案單位,未來將提法規委員會、市政會議、及提市議會審議,完成法規訂定的程序;31日環保局先行預告草案內容,讓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往前邁進一大步。
 
兼任低碳城市推動辦公室主任的副市長蔡炳坤指出,這項自治條例是2013年度低碳辦公室的執行重點,與其他局處的自治條例不相同,因為低碳城市的建構不是一個局處可以獨力完成的,所以此項自治條例包含各局處的權責及應辦事項,複雜度也較其他法規多,希望透過這個自治條例的立法,賦予各局處應盡的責任。
 
此項自治條例也有與民眾相關的規定,包含罰則在內;另外,因為低碳辦公室是臨編任務組織,自治條例經協調由環境保護局提案,未來由環保局進行公聽會、法規審議等相關工作,希望獲得台中市民、企業、民意代表支持,讓這項自治條例順利通過。
 
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指出,此自治條例包括:低碳環境教育、低碳生活、低碳產業、低碳交通及低碳生態等重要章節,符合「三生」即生活、生產、生態的概念,再加上教育層面、運輸交通層面的規範,讓這個法規更加完整。
 
環保局劉邦裕局長指出,因法規涉及各局處的權責,未來在召開公聽會、法規審議階段,需要各局處的配合及參與解說,才能讓參與的民眾及民意代表瞭解到各局處的用心,也希望未來在公聽會階段,市民能多多參與,提供法規修訂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