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頭份原華隆紙廠工業區土地變更為住宅區─土地活化再生新典範
案係於2011年10月下旬由申請人向苗栗縣府提出,原頭份華隆紙廠閒置廠區之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案(變更面積13.1322公頃),因該工業區位於竹南頭份聯合都市計畫之中心位置,廠房閒置廢棄多年顯然淪為都市的失落空間,將阻斷都市整體發展的延續力與生命力,就本區土地使用機能之定位,理應因應地區未來引入人口之住宅需求,並配合周邊既存住宅社區、商業機能(東側大潤發、尚順廣場及尚順廣場第二期變商業區未來進駐之商場)之發展,故藉由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方式,將原先閒置地區活絡再利用,重新塑造以人為本的優質住宅空間,並透過都市設計的手法營造友善及綠化的步行環境,以串聯周邊多樣化的商業機能活動,進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並創造居住生活品質,本府理當全力支持並樂見其成。
本案依據「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應至少劃設30%土地作為區內公共設施用地,而本案劃設了超額的32.91%(4.3224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含公兒、綠地共約1.5公頃及道路用地),並依規捐贈7%(0.9193公頃,約2,781坪)的住宅區土地予本府,參考本計畫區周邊住宅區土地交易市價每坪約13.73萬元,故市值預估約3.8183億元,將可挹注苗栗縣府財源,並有助於地方建設經費之投入,以共創苗栗縣府地區經濟與環境發展之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