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更新將兼顧古蹟、歷史建物保存、活化和振興舊市區再生使命(圖: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州廳更新將兼顧古蹟、歷史建物保存、活化和振興舊市區再生使命(圖:台中市政府)
新聞摘要
  • 台中州廳更新將兼顧古蹟、歷史建物保存、活化和振興舊市區再生使命
【MyGoNews衷柏宣/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辦理「台中州廳及其附近地區都市更新案」已於2013年6月13日展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程序,並於6月24日舉辦2場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台中州廳更新案將依文化局對於此案的調查研究予保留古蹟與歷史建築及區域特有的文化底蘊外,更提供一結合文化創意、商業、遊憩及居住的多元潛力區塊。
 
都發局表示,「新」與「舊」的結合代表舊市區之「繼往」與「開來」!對於外界所關心原台中市議會原址建物是否拆除一事,市府前已於2009年2月與台中市議會協調取得共識,為應州廳與中西區發展考量,將進行整體規劃,後續再視實際開發規劃和招商情形,依規完成各項法定程序。
 
都發局指出,市定古蹟「台中州廳」及其周邊歷史建築群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保存,為保留此案多元開發彈性,未來投標廠商得依都市計畫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研提對市定古蹟「台中州廳」及其周邊歷史建築群活化再利用構想,送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並須依規納入更新開發計畫內容審查。
 
將來其開發將同時兼顧古蹟、歷史建物保存、活化和舊市區再生的重大使命,未來實施者可將此獨特的文化亮點活化再利用,並於更新單元內導入土地使用分區各種容許項目與機能,以改善區域生活環境及深層文化的再現。
 
都發局表示,舊市區活化為台中市政府近年施政重點之一,為兼顧私有地主權益與提高地主意願下,規劃模擬透過權利變換及設定地上權的開發機制,重整此計畫區內土地及建物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