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依法經過審查、變更(或新建)及登記等3階段程序,即可合法經營旅館業務。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只要依法經過審查、變更(或新建)及登記等3階段程序,即可合法經營旅館業務。
新聞摘要
  • 只要依法經過審查、變更(或新建)及登記等3階段程序,即可合法經營旅館業務。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2013年3月31日持續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衛生局、警察局等聯合稽查小組,前往西屯區逢甲商圈周邊執行假日稽查掃蕩日租套房,共查獲3處地點有旅客入住違規營業情事,觀光局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處新台幣9至45萬元罰鍰並禁止營業,經命令停業而不從者,將依規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及強制拆除作業,特此呼籲違規旅宿經營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市政府積極維護台中市旅宿公共安全之決心。
 
觀光旅遊局表示,為維護台中市旅宿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必須貫徹執行稽查及裁罰之手段,惟輔導業者朝合法永續經營,始為主要目標。目前台中市非法日租套房所在之都市計畫區住宅區,原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本應只做住宅使用,隨著時代變遷及觀光產業發展之實際需求,只要依法經過審查、變更(或新建)及登記等3階段程序,即可合法經營旅館業務。
 
觀光局也指出,台中市於住宅區內的合法旅館計有112家,約為台中市合法旅館之40%,顯示申請條件並不嚴苛,凡有意願朝合法永續經營之業者,歡迎向市府觀光旅遊局申辦,將全力輔導,並提供法規諮詢等相關協助。
 
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表示:市政府將持續加強查核,以貫徹積極掃蕩「日租套房」非法旅館、維護旅宿公共安全之之決心,請違規旅宿經營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 法,立即停止違法經營,並呼籲各網路平台相關業者拒絕提供非法旅館或民宿業者行銷廣告之管道,共同維護旅宿公共安全、服務品質及合法業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