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呼籲,中央應儘速解封市有土地,以共創多贏局面。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指出,北市府目前遭中央查封之市有土地中,南港區經貿段42地號及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782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開發案,業經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以設定地上權公開招標方式,交由民間業者自行規劃開發。
南港區經貿段42地號市有土地係坐落於經貿園區50米大道經貿二路及三重路交叉口,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商業區(供商務設施使用),基地面積3,883.68平方公尺,容積率360%,建蔽率60%,可提供商務旅館、教育訓練、零售、餐廳等使用,且提供作為南港軟體園區相關產業進駐使用之面積不得低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地上權存續期間最長60年,預估北市府可收取權利金20億餘元及每年租金1千萬餘元。
另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782地號等6筆市有土地位於復興北路及南京東路附近,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基地面積9,081.48平方公尺,容積率250%,建蔽率45%,可提供商務旅館、教育訓練、零售、餐廳等使用,地上權存續期間最長70年,預估北市府可收取權利金46億餘元及每年租金3千萬餘元。
土地解封可為北市府帶來權利金收入,並為中央帶來營業稅收入,吸引入民間投資,創造就業機會,有助於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呼籲,中央應儘速解封市有土地,即使不全部解封,也應按還款比例解封,尤以上開二案議會同意招標開發之土地,具有多項綜效,更應優先解封,以共創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