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館刻進行委外台酒公司作業中,預計2013年度起進行營運。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文化部表示,台中創意文化園區營運定位,除了文化創意的商業經營外,尚包括文化創意的教育與推廣。目前文化創意商業經營部分,已完成「祥瀧藝文展覽館」、「設計.點」-台中店、「TADA方舟」音樂藝文展演空間等三個館舍委託營運管理;後續尚有酒文化館刻進行委外台酒公司作業中,預計2013年度起進行營運。
台中創意文化園區前身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中酒廠」,因應時代變遷,酒廠搬遷至工業區,2002年7月台中市政府順應民意將全區登錄為歷史建築16棟,目前為全台灣各酒廠工業遺址中保存最完整者;之後逐期發展蛻變成為文化部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一,並被定位為「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基地。
該園區佔地5.6公頃,整建計畫共分為2期,其中2003年度至2007年度為第1期計畫,已執行完畢;2009年10月23日行政院核定屬第2期計畫(97年度~102年度),總經費9億3,812萬9千元,至20121年累計已編列預算6億5,028萬元。
文化部表示,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本屬分年分期執行之計畫,預算無法一次到位,故無法全面展開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藝文展演空間,包含雅堂館、國際展演館、衡道堂、求是書院、舞蹈排練室、戶外廣場等,則由文化資產局自行經營管理,提供該局及外界辦理相關展演及文化創意教育、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