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豪宅地下停車場即有獎勵停車位,也依法對外開放。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北市豪宅地下停車場即有獎勵停車位,也依法對外開放。
新聞摘要
  • 凡是停獎汽、機車位違規他用者,均應恢復合法使用,否則即依法處6萬元罰鍰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陳孋輝質詢台北市長郝龍斌如何處理獎勵停車違規使用情形?郝龍斌允諾,他任期內核發的停獎建案,均將優先清查,對於違規使用者將依法處罰。

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為了增加都市停車空間,解決都市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政府提供獎勵措施,以增設停車空間的方式,換得容積的獎勵,凡未實際供停車使用者,都屬違規使用。

張剛維進一步表示,停獎要點已於2011年8月修訂,新的停獎要點增加了繳納保證金的負擔規定,新建案領得使用執照後,均應向停管處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若3年內仍未完成開放者,除保證金沒入之外,仍要求應開放使用。另外,停獎要點僅適用至2012年年底,未來已不會再受理停獎建案的申請。

建管處表示,1991年至2011年所核發的停獎建案共有1278件(獎勵汽車位74067輛、獎勵機車27541輛),原本規劃於2014年底清查完畢。現在會調整執行計畫,優先清查2007年迄今所核發的停獎建案(計有560件:獎勵汽車位28917輛、獎勵機車14518輛)。

張剛維強調,凡是停獎汽、機車位違規他用者,均應恢復合法使用,否則即依法處6萬元罰鍰,拒不改善者會加重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張剛維呼籲各大樓社區如有停車空間挪作他用者,應儘速改善,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