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曾國鈞進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目前辦理情形專案報告。(照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曾國鈞進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目前辦理情形專案報告。(照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新聞摘要
  • 如果改依市價徵收,經費過於龐大導致市府無法負擔,希望改為重劃,較不消耗財源。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曾國鈞2012年4月12日於議會臨時會進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目前辦理情形專案報告,他表示,目前台中市府辦理及規劃的區段徵收案共13件,其中,擴大大里都市計畫案、變更烏日都市計畫案、文山工業區區段徵收案等3案,都受市價徵收影響而暫緩辦理,而市價徵收恐將讓區段徵收難以財務平衡,為避免嚴重影響台中市府財政,應可改為重劃方式辦理。
 
台中市整體開始區自辦市地重劃共分為14個開發單元,曾國鈞指出,第6、7單元納入公辦第13期重劃區,第9、10、11單元則納入公辦第14期重劃區,其餘各單元則由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自行成立重劃會進行開發。
 
曾國鈞表示,原本區段徵收以土地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徵收後開發獲得的盈餘,再由政府投入於地區公共項目支出中,財務較能達到平衡。但修法後,由於土徵條例施行細則第56條規定,區段徵收案如無法達到財務平衡,日後必須由「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補貼,擔心屆時恐影響財政狀況。
 
曾國鈞提出三種解決辦法,(1)降低徵收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的比例,但對平衡財務虧損幫助不大,且地主接受意願恐仍需協調。(2)改以重劃方式辦理。(3)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改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其中,專案報請行政院核准改以重劃方式辦理,可避免市價徵收帶來之龐大經費需求,又可達到土地重劃的目的,是最佳方案。
 
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即使中央尚未公布土徵法修正草案的配套措施,也不影響市府推動區段徵收案,但他也強調,如果改依市價徵收,經費過於龐大導致市府無法負擔,希望改為重劃,較不消耗財源。
 
最後,議會決議要求市府加強監督各自辦市地重劃辦理情形,並依照土徵法修法後規定,以市價基礎充分與被徵收地主溝通,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