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課高總價豪宅,很容易讓投資客轉進入一般住宅,造成中低價位住宅飆漲。
政府打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根據各國不動產持有稅資料顯示,台灣房屋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稅率約0.23% ~ 0.25%(資料來源2011財政部),相較日本稅率1.4%,美國稅率最高可達4%,台灣對不動產持有稅明顯偏低。不同於美國與日本以市價為基礎,台灣是以房屋評定現值與公告地價作為課稅依據,與市價落差極大,稅基太低。
不動產持有稅得以實際成交價為基礎
以台北大安區新光瑞安傑仕堡為例,房屋評定現值新台幣710萬元,土地公告地價1951萬元,合計2661萬元,市價預估1億3000萬元,兩者落差竟然達5倍,採實價課稅之後,不動產持有稅得以實際成交價為基礎,較可符合稅賦公平原則。
陳建慶也指出,他個人贊成實價課稅,稅制更公平,有效縮小貧富差距,抑止炒房、炒地皮、不勞而獲牟取暴利風氣,能讓房價資訊在實價登錄後透明化,而實價課稅後則更具有公信力,有助於台灣全球化的發展,同時吸引外資、外商進駐投資置產。
實價課稅應全面不分價格、不分區域實施
此外,也必須合理看待高價住宅需繳交高額稅金。如同管理費,擁有豪宅享用高品質,自然支付較高的稅率,但只對豪宅課實價資本利得稅顯然不公平,容易造成階級對立與仇富心態。
事實上,近年來許多富豪都捐出財產做公益回饋社會,包括王品集團董事長戴勝益、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等人,都公開表示裸捐財產,如果只針對富豪加重課稅,一昧打擊富豪,進而造成富豪出走(例如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王永慶的長孫王泉仁遷籍新加坡),社會吹起資產外流風潮並非全民之福。
不動產交易所得應單獨課徵,不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全面實價課稅後需有完善精準的配套措施,否則形同全民加稅。目前房地產的政府評定現值與市價嚴重脫勾,當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稅基,由房屋評定現值與公告地價轉為落差極大的市場實價,稅基必然增高,如不同步調低稅率,以台灣目前房屋自有率高達88%,恐怕造成全民極大的爭議及反彈。
資本利得稅不應溯及既往
最後,資本利得稅實施前一定要說清楚實施的時間點,是否有追溯期,還是不溯及既往,陳建慶認為不應溯及既往,完全排除立法生效之前取得之不動產,避免引發民眾恐慌心理,因為在稅賦俱增的壓力下,民眾除了自用住宅外,勢必大量拋售閒置之不動產,造成房地產崩盤,如同擠兌風暴,沒有一家銀行經的起民眾恐慌性擠兌,台灣房地產也經不起大量拋售的沈重賣壓,房地產勢必無量崩跌,執政當局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