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產發處針對17、18、19村眷村攤販(三廠)提出原地開發、原地安置。
- 溪橋、金雅、舊社、福林、前溪及水源等6個自辦農村社區重劃區,只有核准溪橋。
新竹市產發處提出原地開發、原地安置,原大鵬新村眷村土地、原空軍15、16村眷村土地,安置各公有零售市場及市12市場用地等5個處理方案。由於事涉區域發展、攤商意願與居民意見及土地取得困難與否等關鍵因素,市長許明財指示,以方案3的原空軍15、16村眷村土地為基礎,現階段則以方案2的原大鵬新村眷村土地為優先,責成產發處、都發處等單位共同向國防部說明爭取支持。
新竹市府至今未核准金雅、舊社、福林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實施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許明財裁示,除有任意擴大疑慮的重劃區請釋內政部後再憑處外,其他符合規定即准予實施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