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電子報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輸入e-mail帳號按送出
即可立即訂閱。
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請直接輸入e-mail帳號
按查詢,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
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請將service@mailmygo.com加入您的通訊錄(或安全寄件者)中。
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
簡體     繁體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第4條之4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共有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經法院裁判變價分割,並由執行法院拍賣,共有人...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買賣不動產,因買方未履行契約而沒收之定金屬其他所得,應於所得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2016日以後取得的自住房地,符合下列各項要件,出售房地之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內者,可免納所得稅,超過400...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自2021年7月1日起,因調職、非自願離職,而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應符合財政部公告所列態樣之要件,始得適...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下稱房地),如係因本人或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無出...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民眾在2年內賣屋又買屋,無論是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如新、舊屋均符合「自住房地」規定,可申請適用個人房屋土地交...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購買取得之房屋、土地,如前於簽訂購買契約後,另有協商折價或銷貨折讓,應以實際付款金額,即契約買賣總價款減除折價...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202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銷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屋...
房地稅務高雄陳小姐原於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購置新北市房地居住,因公司調派至高雄市,須離開原工作地而於2023年5月出售該房地,可否適用調職因...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所收取個人給付的佣金或服務費,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應計入收取年度的...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且於2021年7月1日以後出售購入之房屋、土地(俗稱二手屋),而非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使出售之土地達到可供出售狀態而拆除地上改良物,所產生之損費及該地上改良物之帳面未折減餘額,應視為土地出售成本...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轉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含坐落基地),視同房屋、土地交易,應在訂定買賣契約的次日起30日內申報個人...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同時符合下列3個要件者,得在按同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計算之課...
房地稅務營建署指出,為促進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發展,行政院已在2022年6月15日核定「有利於高雄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第二期發展區)」案,並同意園區...
區域情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但所...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