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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中不動產係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房屋後,因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依約收取之違約金,係屬銷售額範圍,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nb...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1月1日上路,房地合一稅2.0亦於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個人交易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房屋、...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大樓管理委員會對外出租停車位收取租金,應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該局說明,大樓(廈)管理委員會如...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之土地,如未能供營業使用,其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支出,不得以當期費用列支。 該局說明,依營利...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即屬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的課徵範圍,不論有所得或虧損,都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算3...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2012年7月4日台財稅字第10104563040號令規定,營業人購買農地,囿於法令限制,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由於近年不動產交易活絡,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居住者正義,並達遏止逃漏目的,自2020年起稽徵機關針對營利事業出售不...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查核個人房東將房屋出租予個人之租賃所得案件,以防杜短漏報租賃所得,維護租稅公平,落實居住正義,該局針對個人持有多...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時如果遺有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無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於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列報農業用地扣除額,自遺...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其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補申報遺產稅。 &nbs...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發現有部分營利事業於出售土地時,因不諳規定致誤列土地漲價總數額,進而影響課稅所得額之計...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逾期未辦理房地交易申報,只要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已於2016年正式施行,常有民眾誤以為已向地政機關辦理實價登錄,即不須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而遭...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由國稅局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申請法院指定之遺產...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內政部、地方政府或其他機關所辦理的租金補貼者,符合公益出租人之身分,...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但若贈與人有行蹤不明、逾期未繳納贈與稅且在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或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經營不動產買賣,出售2015年12月31日以前出價取得之房屋、土地,相關收入應計入獨資、合夥組織之營業收...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