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報稅季來臨,荷包省很大!買賣屋節稅四大絕招大公開
售屋族「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
陳俊宏指出,在2019年有售屋者,可善用「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陳俊宏提醒,在2019年有售屋者,2020年報稅時優先採「核實認定」方式申報,前述以實價發生價額申報就是ㄧ般所謂的「核實認定」;對於無法舉證買價的房屋,則可採「標準認定」的申報方式節稅;但若出售的房屋是位於台北市售價7,000萬元、新北市售價6,000萬元以上的豪宅,還有雙北市以外縣市售價4,000萬元以上的豪宅,且無法舉證買進成本,則依實際銷售價格的15%做為售屋所得,然後用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分配。
購屋族「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法
若是在2019年購屋的納稅義務人,每月負擔的房貸利息也可扣除,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向金融機構申辦購屋借款的當年度繳納利息單據正本才能認列扣除,私人借貸是無法列報扣除的。陳俊宏補充,每年扣除額上限為30萬元,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
換屋族「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法
包租公「租金免稅、必要費用減除」節稅法
此外,陳俊宏提醒,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自107年6月27日上路後,若是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享有所得稅優惠,2020年報稅季若符合適用標準的納稅人可把握這個節稅小確幸。
陳俊宏補充,若是將房屋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的房客,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外,自租可減免的必要耗損與費用為租金收入43%,但若是透過縣市政府核准的租屋服務事業,將房子出租做為居住、長期照顧服務等的社會住宅使用,則可減除的必要損耗及費用可提高到60%,節稅效果更佳,正可謂「好心有好報」的最佳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