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首創!北市推動外牆安全診斷申報制度
依該辦法規定,達一定年限以上或外牆面具有風險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委託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經診斷檢查建築物外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都發局會通知申報人限期申報或限期進行安全防護措施。屆期未辦理者,將對建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開罰。
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該辦法規定須辦理申報的對象,包括地面11層以上之建築物,以及經都發局評定外牆具有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其建築物自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算滿15年以上之建築物該年度申報1次,其後每滿6年該年度申報1次;自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算滿30年以上之建築物該年度申報1次,其後每滿3年該年度申報1次,經都發局評定外牆具有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自評定通知送達日起6個月內申報1次,並由申報人(建築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委託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專業診斷人員進行申報,目前本市11層以上,領得使用執照滿15年以上未滿30年之建築物計1,274棟; 30年以上之建築物計1,583棟,辦法實施後將有約3,000棟建築物需進行申報。
張明森進一步說明,目前外牆專業檢查打診費用每平方公尺80元,專業診斷費用每件2萬元,考量辦理外牆安全診斷及申報工作,社區需增加額外支出,一般老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財力有限,北市府將另訂診斷檢查費用補助作業要點,以降低市民的負擔;前述要點將儘速配合公告實施,預計3月份起即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