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老重建請洽1999、1996,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代辦業者
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第5條規定,起造人備妥重建計畫及全體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等文件後,即可逕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營建署強調,民眾倘有危老重建需求或疑慮時,請先行撥打1999或1996電話詢問,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協助與釐清,並提醒民眾在尋求相關專業人士協助辦理危老重建事務,事前均應審慎評估及確認契約關係,並呼籲民眾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代辦業者,以確保民眾自身財產權益。相關法規、申請資料、宣導摺頁及簡報影音檔均登載於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專區」(http://twur.cpami.gov.tw/urquery/urquery_about.aspx?MP=1&ABOUTID=12),歡迎民眾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