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網路申報案件擴大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
適用案件範圍,除原受理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之一般買賣及一般贈與案件外,土地增值稅增加受理案件類型,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農地不課徵(不調整原地價)、公共設施保留地、夫妻贈與、交換、政府受贈及公有移轉案件;契稅增加受理案件類型,包括夫妻贈與、交換、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新市鎮開發、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領買或標購公產案件。以上移轉案件均可辦理跨分處收件及查欠服務,擴大實施後接近全面可跨分處辦理收件及查欠服務。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報人申報漏誤須補(更)正案件,不予辦理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又為衡酌案件型態實務作業需要,除前述移轉案件類型外之其他案件,則排除適用。民眾如仍有疑問,可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