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 都市更新案第2次公告招商
本次招商文件修正重點有下列幾項:一、為確保公用需求之滿足,明示市府參加都市更新分回建築物面積之下限,並且不另繳納差額價金;二、明示本案市有建築物不提列拆遷安置費;其餘相關內容請參閱招商文件。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2018年9月17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招商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招商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2018年7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