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房屋稅「降新漲舊」2017年上路2018年適用
新聞摘要
  • 北市房屋稅「降新漲舊」2017年上路2018年適用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來北市新房屋標準單價及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等議題引發各界爭議,為使房屋稅課稅更為合理,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2016年12月16日開會審議通過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房產業者分析,北市精華區的新豪宅可望明顯降稅;至於2014年7月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可望降稅,但屋齡15年內的中古屋將加稅,也就是「降新漲舊」。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該市自2014年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平均調幅為原標準單價的2.6倍,造成新舊稅制差異過大且影響都市更新參與意願等爭議;另高級住宅按「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部分學者認為有重複課稅之虞。該處為期課稅合理公平,在維持2014年新標準單價不變條件下,朝「房屋核定單價合理化」及「新舊稅制差異拉近化」為目標,研擬提案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經會議決議調整重點如下:
 
一、2001年7月1日起的舊高級住宅按新標準單價重行評定房屋現值。
二、適用新標準單價的房屋,依下列方式調整:
  (一)取消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加價項目。
  (二)高級住宅改採120%固定比率加價。
  (三)給予6年新標準單價緩漲機制,另保留於2020年重行評定時,可視當時經濟景氣及不動產市場發展狀況,決定是否調整緩漲機制。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次調整絕大多數納稅人都不受影響,僅有舊高級住宅約3千餘戶受到影響,2014年7月起適用新標準單價房屋約1萬5千戶的房屋稅會調降。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委員會決定取消新成屋中央空調加價5%、游泳池加價5%等加價項目,估計影響商辦大樓及10層樓以上的新成屋,房屋稅最多降1成。委員會也討論總價8千萬元以上的豪宅,原本房屋現值計算方式中,「1+路段率」改採「1+固定率」,固定率訂為120%,影響約3725戶豪宅。
 
另為保障自住房屋持有者的權益,不會因房屋稅基調整,而影響其租稅負擔,這次會議也提案討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並設籍於北市的自住房屋滿2年者,將給予房屋標準價格減價優惠。
 
出席委員對於北市減輕單一自住持有成本之作法多給予認同及肯定,然而亦有部分委員對於以納稅人持有及使用情形作為稅基折減依據,是否符合房屋稅條例第11條有關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事項的規範,尚有保留意見,經會議決議請稅捐處再洽財政部研議適法及可行之推動作法。
 
建商分析,過去大安區等精華區路段率動輒達2倍以上,未來採120%固定率,等於是降稅;但北市文山等非精華區、原本路段率不及120%的中古豪宅,等於要加稅。至於影響最大的構造標準單價,採3年3段式緩漲。也就是2017年起的第1、2年打7折計算;第3、4年打8折計算;第5、6年打9折計算,待2020年視景氣再調整。業者分析,構造單價採取打折緩漲,對2014年7月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尤其是豪宅,稅負可望明顯降低,這影響戶數約2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