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辦理公辦公聽會將於7月30日召開
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表示,在中央修法前過渡期間之作法,重點在於強化並保障民眾之權利,包括資訊公開透明、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等。更新案的相關權利人可於自辦公聽會及公辦公聽會召開前,先行收到案件的相關資訊內容,而案件核准時,也可以收到一份載有完整計畫書內容的光碟片,需要紙本的相關權利人也可以在收到公文後洽更新處索取。另外,市府在舉辦公辦公聽會
都市發展局強調,釋憲後申請之事業概要須經審議後核准,重點在於更新單元範圍之合理性、與週邊環境之關係以及人民陳情之處理。如能在概要階段將問題釐清並妥適處理人民陳情意見,當有助於縮短後續推動事業計畫整合及協商的時程;此外,事業計畫公辦公聽會參採聽證精神辦理,更有助於後續審議過程議題之聚焦,確保民眾權益,並且輔佐目前已推行的多項行政簡化作為,將持續在確保民眾權益兼顧審議品質下,提升審查效能。